粵港澳大灣區:如何打造引領跨越中去九宮格分享等技術陷阱的國際科創中心_中國網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中等技術是一個相對且動態發展的概念,一是相對于技術自身變化與發展水平而言,一項技術迭代升級后原先的技術就成為中等水平甚至低水平技術;二是相對于不同國家或地區間技術發展水平而言,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技術水平相對技術領先國家或地區處于中等水平位置。在國際政治舞臺上,技術水平的國際比較更具現實意義交流,因為一個國家的技術水平基本決定了該國在世界經濟中的競爭力水平。中等技術陷阱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技術發展落入長期停滯的陷阱,進而難以推動產業升級發展,最終導致國民收入難以持續增長。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不均衡的超大型經濟體來說,如果無法順利實現技術升級,就會落入中等技術陷阱,就很難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通過對全球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觀察,我們發現一些區域科創高地對破解中等技術陷阱難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取得“從0到1”原始創新突破,成為國家原始創新策源地;實現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成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形成技術與產業之間互促共進的動態升級效應;吸引和匯聚高端科創資源,成為國際頂尖科創人才與科創資源流入地;推動實現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成為國家科創生態樣本間,為整體科創環境優化提供示范。最典型的例子是硅谷之于美國長期保持科技創新“山巔之國”的作用。從中國的情況看,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京津冀等區域科創高地是破解中等技術陷阱難題的前沿陣地。

在美國對中國發展高科技采取“卡脖子”“脫鉤斷鏈”“小院高墻”策略的背景下,在中國自身經濟轉型升級的趨勢與需求驅動下,粵港澳大灣區承擔的重大任務之一是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創中心。2019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從實際看,一個地方想要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需要基礎研究、應用技術和金融支撐“三駕馬車”來拉動。作為中國經濟最發達、科創活力最強的地區之一,粵港澳大灣區具有引領中國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基礎與條件。在基礎科研方面,粵港澳大灣區內有香港多家知名學府,以及諸如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廣州)、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南方科技大學等大學和眾多國家級實驗室,基礎科研實力不容小覷。在應用轉化方面,珠三角制造業發達,擁有密集且高效的供應鏈網絡,產能和產業鏈整合能力全球領先。在金融支撐方面,香港有明顯優勢。在吸納科技創新成本的市場容量方面,國內及周邊國家中產階級興起為此創造有利條件,粵港澳大灣區本身也是中產階層和高凈值人士最為密集的地區之一。綜合來看,粵港澳大灣區11座城市形成合力,就有可能率先突破美國對中國“小院高墻”的技術封鎖。

由此,本文從世界級灣區與科技創新的關系切入,分析粵港澳大灣區引領中國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基礎條件、面臨的挑戰和問題,在此基礎上提出對策建議。

跨越中等技術陷阱:世界灣區中的粵港澳大灣區

科技創新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基于科技創新的產業升級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路徑選擇。從實際看,灣區不僅是一個地理空間概念,一些世界級灣區已經或正在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樞紐,引領和推動著國家整體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方向和進程。

灣區經濟與區域科技創新系統

學術界尚未對灣區經濟有統一定義,灣區經濟的系統化研究仍然不足。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理論、區域增長極理論及產業集聚理論等對灣區經濟研究有著較大影響。Friedmann在1966年提出“核心-邊緣”區域經濟發展理論,科技創新活動先集中在核心區,然后輻射外溢到邊緣區,逐步改變區域經濟空間結構,最終實現區域空間一體化。Perroux提出增長極理論,即增長會先發生在某些創新行業,這些行業集聚在一個地理空間,形成經濟增長極。Boudeville進一步分析了產業增長極如何促進城市區域經濟發展。克魯格曼提出產業地理集聚理論,產業集聚會隨著歷史演化產生地理空間上的鎖定。國內學者對灣區經濟的內涵外延,以及創新系統、制度建設、文化體系、協調機制等進行了研究。一些研究將灣區經濟定義為一種沿海口岸獨特的經濟形態,一些研究將灣區經濟定義為具有開放、共享、合作等網絡特點的海陸經濟結合體。這些研究注意到了灣區經濟形成發展的地理空間因素、制度因素、歷史因素及文化因素等,雖然總體而言從技術發展維度研究灣區經濟的文章仍然較少,但學屆對區域創新系統、科技創新集群、區域創新高地、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創新極等進行了諸多研究,為研究灣區經濟與區域科技創新系統的關系提供了理論工具與豐富素材。

本文認為,灣區經濟是依托天然港灣的向海開放優勢及其與內陸市場的便利交通網絡,不斷吸引集聚資源、產業、技術、人口的經濟區域。從技術維度看,灣區的經濟發展與科技發展密不可分,但不是所有的灣區都能發展出引領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區域科技創新系統。即便在經濟全球化高歌猛進的時期,雖然一些灣區發展成為海陸空交通樞紐和國際貿易中心,但并沒有成為具有全球影響的科創中心。

世界級灣區的共性與特點

一些研究認為舊金山灣區、紐約灣區、東京灣區和粵港澳大灣區是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四大世界級灣區,其共同點包括:地理上背靠海港;通過資金、信息、人員和貿易流連接內外市場;具有強大的集聚經濟和規模經濟效益,對世界范圍內優質要素資源有強大的吸引力、影響力和控制力;具有對外貿易和文化交往的功能,具有開放包容的社會氛圍和移民文化等。在特色方面,紐約灣區被概括為金融灣區,舊金山灣區被概括為科技灣區,東京灣區概括為產業灣區,還有學者提出紐約灣區是金融驅動模式,舊金山灣區是技術推動模式,東京灣區是市場拉動模式,粵港澳大灣區是政策驅動模式。一些研究把科技創新能力作為世界級灣區的主要特征,這些灣區被視為國際創新鏈的引領區。國內對粵港澳大灣區的研究始于20世紀末,吳家瑋1998年提出建設香港灣區,一些學者對如何有效借鑒國際經驗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展開了研究],也有學者從創新主體、創新資源、創新能力、創新環境等方面對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系統進行了研究。

現有文獻為研究世界級灣區提供了多維視角,但總體看從科技創新角度的比較研究仍然不足,現實中四大灣區兼備科技、產業、金融的復合功能,簡單地將某一灣區概括為科技灣區或產業灣區,或者說是市場驅動或政府驅動,都難以呈現世界級灣區的發展機理及科創在其中的作用。

本文認為,世界級灣區是指具有全球影響的灣區經濟,這些灣區經濟的全球影響力來自:吸引、匯聚和使用全球資源要素的水平和能力;產品和服務通達全球市場的國際競爭力;國際經濟規則標準制定的參與度和引領力;最重要的是直接影響前三者的決定性因素,即科技領先水平及其對全球科技產業發展的影響力。

科技領先是成為世界級灣區的要件。世界級灣區是1對1教學當今世界最具科創活力和產業發展動力的灣區,對于國家整體跨越中等技術陷阱具有引領帶動作用,擁有4種能力:作為“從0到1”的原始創新策源地,擁有世界一流的科研機構和高校,具有強大的科學發現和技術發明能力;作為高新技術企業集聚的區域,擁有世界一流的科創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發展并具有強大的輻射帶動能力;作為科創要素高效流動的樞紐,擁有世界一流的城市群,具有對全球高端科創要素的強大吸引力和黏力;作為開放創新生態的“熱帶雨林”,擁有世界一流的科創環境,在面對外部突變時有強大的適應和自主調節能力。

工業革命與世界級灣區的興起繁榮

從歷史看,近代以來幾乎每一次科技革命和工業革命都孕育了世界級灣區。第一次工業革命釋放的生產力促進了鐵路大發展,蒸汽機的發明改進了人類的交通動力及運力系統,推動倫敦港成為19世紀全球最具影響的樞紐港。

紐約灣區的興起與第二次工業革命密切相關,電力的廣泛使用和航海技術的發展密切了美國和歐洲的貿易,港口條件優越的紐約一躍成為國際航運中心。在國際航運中心的基礎上,紐約灣區又逐步發展成為美歐經濟網絡中的貿易中樞和信息中樞。有意思的是,被視為“自由放任”市場經濟典范的紐約灣區早就展現出計劃性元素。紐約灣區規劃的傳統由來已久,紐約—新澤西港務局1921年就制定了第一個港區綜合發展計劃。1921年,羅素·塞奇基金會資助建立了紐約區域規劃委員會,后發展成紐約區域規劃協會,該協會作為非政府、非營利性機構迄今已經提出了4次關于紐約灣區的規劃方案。在這些規劃的助推下,紐約灣區的交通基礎設施、產業空間、社區發展等不斷改善。二戰后,紐約灣區迅速發展成為具有全球影響的國際創新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不僅有華爾街交易所和一度最為密集的金融機構作為美國和全球科技發展的推手,而且集聚了全球上市公司領導者,以及大量移民創辦的企業。

東京灣區的發展同樣搭乘了第二次工業革命對航海航運業帶來的東風。1868年,日本明治天皇遷都江戶后將之更名為東京,隨后東京灣區抓住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機遇,不斷加快工業和人口集聚,逐步發展成為日本的工業中心。二戰后,日本把握住第二次產業國際大轉移的機遇,成為美國制造業轉移的主要承接國。同時,日本政府把灣區作為戰后恢復發展的重要抓手。日本政府1951年出臺《港灣法》,將東京灣區的東京港、橫濱港和川崎港劃為對全國具有戰略意義的國際戰略港灣。日本港灣局1967年出臺《東京灣港灣計劃的基本構想》,意圖通過整合六大港口來推進東京灣區一體化進程。在這些規劃和系列政策的推動下,東京灣區憑借港口群優勢和工業基礎成為日本經濟領頭羊,在全球產業鏈上游的關鍵原料、零部件,以及精密制造、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居于世界領先地位。目前,東京灣區已經成為全球高附加值工業最為密集、人口密度最高和經濟密度最高的灣區。

舊金山灣區的興起繁榮則與以計算機和信息技術為代表的第三次工業革命密不可分,并且舊金山灣區正成為以人工智能為代表的第四次工業革命的引領者。雖然美國早在19世紀末就已是全球經濟體量最大的國家,但當時美國的技術水平并非全球頂尖。美國全球科技領導者的地位是在第三次工業革命中形成的。二戰后,隨著《科學:無盡的前沿》報告及系列戰略規劃的出臺,美國對前沿技術采取了主動創新的策略,通過建設“三大開放系統”,即開放的科教人才系統、開放的企業系統及開放的金融系統,打造拉動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基礎科研、應用技術轉化和金融支撐“三駕馬車”,成為全球前沿技術和現代產業領導者。舊金山灣區是美國打造三大開放系統的先驅。通過打造以三大開放系統為重點的開放創新生態,舊金山灣區積累了大量高校、科研院所和國家級研究實驗室等科研優勢,成為面向全球的科教與人才高地,為硅谷技術創新提供原始創新能力源泉,斯坦福大學、斯坦福工業園,以及后來的硅谷是產學研一體化的典范;舊金山灣區是典型的移民灣區,硅谷和舊金山市移民人口的比重均超過1/3,國際金融危機前在硅谷從事計算機和數學工作的移民人口占比達到64.9%左右;舊金山灣區還吸引全美近一半的風險投資,硅谷的獨角獸企業數量和規模長期居于全球榜首。

美國坐擁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兩大世界級灣區,我們可以從美國成功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歷程中獲得許多有益的啟示。雖然市場的力量和社會的力量在美國建設“三大開放系統”中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但政府在科技創新方面并非我們想象的放任自流。一方面,美國對科技創新采取了如法國社會學家福柯所說的積極的“法律干預主義”,通過立法鼓勵科技創新、技術轉化與技術移民等。1980年,美國頒布《拜杜法案》,允許企業等承包商保留聯邦政府資助專利的所有權,同時也保留政府對專利許可轉讓的介入權;同年,通過《史蒂文森-懷德勒技術創新法案》,要求政府擁有的科研資源向企業等開放。在防止大企業壟斷、包容中小微型企業參與方面,美國每個聯邦實驗室都設立研究和技術應用辦公室,向所有企業提供聯邦政府擁有的產品、工藝和服務信息;專門設立產業技術中心,對技術創新和產業創新進行研究支持,尤其是給小企業提供技術援助、創新咨詢服務、培訓等能力建設方面的支持。在引進技術人才方面,1965年美國國會通過《哈特-塞勒法》,確立以家庭團聚和技術移民為主的移民規則;《1990年移民法》進一步細化技術移民類別,更加注重引進高端技術人才,該法頒布以來技術類人才的非移民工作簽(H-1B)數量明顯增加。另一方面,美國政府部門實際上是許多新技術的最大資助者和買家。例如,舊金山灣區是美國海軍面向太平洋的戰略中心和研發基地,為美國無線電等重要軍事技術研究打下了基礎。美國國防部同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及其他聯邦機構等合作資助了諸多前沿技術研發。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是全球最大的生物醫學研究及政府科研資助部門,獲得超過九成的聯邦政府健康領域研發預算投入,其中又有8成以上投往院外研發機構。

從粵港澳大灣區本身看,其正處于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風口。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產物,粵港澳大灣區的科創與產業發展抓住了第三次工業革命的機遇,珠三角已經成為中國電子信息、新能源、裝備制造及戰略性新興制造業發展的領頭羊。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具有高度見證外向性的特點,依托密集的港口群、機場群及通達全球的交通通信等現代化基礎設施網絡,已經成為中國與其他國家貨物、服務、人員、資本、信息往來流動的樞紐,深度嵌入世界貿易網絡、生產網絡和創新網絡,成為中國與西小樹屋方經濟體聯系互動的主要載體。

粵港澳大灣區處于中國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第一梯隊

粵港澳大灣區歷史積累的科創基礎和條件位居全國前列,與京津冀、長三角等科創高地一同處于引領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第一梯隊。

科創資源要素豐富,科創主體發展動力活力較強

研發投入強度不斷增加。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研發投入強度持續高于同期全國平均水平。2017—2022年,廣東省全省研發經費支出從2 344億元增加到4 200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從2.61%提高到3.26%。企業研發主體的地位突出,民營企業成為研發投入主力軍。2022年,廣東省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中,企業、政府下屬的研究機構、高等學校經費所占比重分別為87.1%、4.7%和5.4%。全國工商聯發布的《2023研發投入前1 000家民營企業創新狀況報告》顯示,廣東省在列的79家民企平均研發強度為6%,珠三角九市在列民企平均研發強度為6.11%,高于全球研發投入1 000強中歐盟企業(4.78%)、日本企業(4.48%)的平均研發強度。

創新主體不斷壯大。高校和研究機構。粵港澳大灣區內高校數量眾多,專利申請量全國領先。據深圳大學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統計,華南理工大學專利申請量和有效專利數量居全國高校第3位,專利授權量全國第4位;深圳大學和華南理工大學的專利合作條約(PCT)公開量分別排名世界高校第6位和第10位。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在冊高校約為140所,有270多所新型研發機構,其中港澳高校參與共建的有9所,粵港澳三地高校共促科研創新成果孵化和轉化。此外,粵港澳大灣區內已建成眾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以及20多家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初步構建起高水平、多層次、規模化的實驗室體系,覆蓋了人工智能、網絡通信、新能源、先進制造、精細化工、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技術等重點領域。企業。企業主體中有2類創新活動最為活躍。一類是以華為、騰訊、大疆等為代表的高新技術企業。2016—2020年,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從2016年的約1.89萬家增加至2020年的約5.1萬家,增長約3倍,占全國的1/5左右;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到了5.7萬家。另一類是已成為或正在努力成為細分領域“單打冠軍”的專精特新企業。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達408家,其中上市公司有42家。廣東省新增入選國家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高達658家。

創新人才規模穩步擴大。例如,《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力發展報告》顯示,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A股上市公司研發人員規模從2016年的24.85萬人上升至2021年的53.79萬人,約占全國A股上市公司研發人員數量的20%,粵港澳大灣區研發人員占比高于全國A股上市公司平均研發人員占比0.6—2.5個百分點。

科技成果轉化形成一定優勢

發明專利量質均有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專利產出數量眾多且密集,憑借PCT專利申請量的領先優勢,粵港澳大灣區已經成為僅次于東京-橫濱組團的全球第二大組團。《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發展報告(2022)》顯示,與另外三大世界灣區相比,2017—2021年,粵港澳大灣區發明專利公開總量名列第1位。同時,粵港澳大灣區發明專利的質量不斷提升,從2016—2020年的1.04增長到了2017—2021年的1.16,在世界四大灣區中排名第3位。

一些產業領域形成比較優勢。《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發展報告(2022)》對粵港澳大灣區近5年國際專利分類體系(IPC)子組進行統計與分析,選取發明專利公開量在前30名的IPC子組。其中,發明專利公開量最多的產業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共290 695件,占比62.37%;其次是數字創意產業,占比19.63%。新能源汽車產業、相關服務業、新材料產業和生物產業占比分別為4.82%、3.16%、1.92%和1.81%⑭。

專利發明的外向型特點突出。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發布的《大灣區創新發展專利指數報告(2023年)》顯示,2017—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的海外發明專利占全國海外發明專利授權量的1/4以上,數字創意產業、生物產業和相關服務業的海外專利優勢明顯。

產業基礎良好,企業創新能力突出

研發制造配套能力較強。廣東省制造業增加值占全國制造業增加值的1/8,納入全國規模以上工業統計目錄的工業產品覆蓋率超八成,具有完整且競爭力較強的制造業供應鏈體系。廣東“8372”戰略性產業集群的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已經超過40%。2022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45個高規格先進制造業集群中粵港澳大灣區有7個,數量位居全國前列。

科技企業創新能力強。2017—2021年,廣東省科技企業的累計專利開放許可超2 073件,占全省累計專利開放許可的近九成,可見科技企業是專利開放許可的重要主體。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中,深圳企業的科技創新活力動力最強,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尤為突出,形成了“6個90%”的創新特點。

協同創新體系建設有所突破

深港穗科技創新集群式發展。深港穗科技集群連續多年在《全球創新指數》中排名第2位,三市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23年PCT年鑒——國際專利體系摘要》顯示,從全球排名前50位的PCT地理集群看,東京-橫濱是最大的PCT集群,占全球申請總量的10.1%,之后就是深圳-香港-廣州,然后是首爾和圣何塞-舊金山。

粵港澳科研與產業創新協調水平呈上升態勢。《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廣州、深圳、香港在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版(SCIE)出版物和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方面存在較深入的合作。《粵港澳大灣區科技成果轉化報告(2022)》指出,粵港澳大灣區內科學研究與產業創新的協調水平總體呈現上升趨勢:2000—2021年,產業關聯度由低于0.1上升至0.944。

科創政策與制度環境不斷改善

出臺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自2019年以來,廣東大力推進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相繼出臺多項政策,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提高科研人員研發積極性和科技成果轉化動力。例如,深圳出臺《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條例》,立法鼓勵和保護科技創新;廣州規定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的70%以上可獎勵給科研成果完成人及團隊,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在財政方面,2021年廣東出臺了面向境外高端緊缺人才的個稅優惠政策,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推動科創金融體系建設。廣東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科創金融,加大信貸資源向科技金融的傾斜力度;創新“股權+債權”“投貸聯動”等方式,賦能科創型中小微企業。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與高科技公司的金融支持,2013年以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政府引導基金逐年增加,2022年已經超過8 400億元人民幣。香港特區政府設立“未來基金”,下設包含大灣區投資基金和策略性創科基金的“香港增長組合”,并成立了專門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管理。

推進科創要素跨境流動。資金方面,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及基礎前沿類專項研究向港澳開放申報,粵港、粵澳科技創新聯合資助計劃穩步實施,省級科研項目開放范圍也不斷擴大;通過向港澳開放境內科研項目申報等方式,中央和省級層面財政科研資金已可過境港澳使用。物資方面,進一步簡化和便利科研設備用品跨境使用進出口程序。在受嚴格管控的“中國人類遺傳資源出境”領域,科學技術部將4所香港大學在內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列為試點單位,允許資源申請出境用于科研。設施共享方面,廣東省出臺了專門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內地大型科研儀器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可向港澳科研機構和人員開放共享。

粵港澳大灣區引領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面臨的挑戰

盡管粵港澳大灣區已成為國內領先的科創高地,但要想成功引領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其在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壯大世界一流企業、形成合理的區域勞動分工格局、協同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提升科創金融支撐力及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創規則標準對接等方面亟待突破。

原始創新能力仍然受限

在美國對華高科技采取極限打壓和競爭的背景下,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國際科創中心面臨的外部挑戰巨大。美國已經將1 300多家中國企業列入各類制裁清單,華為、中興、大疆等粵港澳大灣區科創頭部企業被列入清單。粵港澳大灣區“從0到1”的原始創新能力仍十分有限,在絕大多數前沿技術領域仍處于跟隨者的位置,頂尖科研人才仍然短缺。與長三角相比,珠三角的科技成果多為應用型技術,在基礎科研領域短板未見明顯改善。粵港澳大灣區僅有20所高校入選QS世界大學排名,遠低于紐約灣區(70所)和東京灣區(34所);在254個學科類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廣東只有11個,少于北京(79個)、上海(32個)、江蘇(20個)等地。

有強大研發能力與轉換能力的創新主體不足

在創新型企業主體方面,世界一流的頭部企業仍然較少,大企業培育科技創新生態的作用仍然有限。普華永道2021全球市值百強企業榜單顯示,舊金山灣區擁有14家高科技企業,市值達75 440億美元,粵港澳大灣區上榜的有2家(騰訊、中國移動),市值為8 870億美元,兩者間相差甚遠。波士頓咨詢公司發布的2021年全球最具創新力公司前50位名單中,舊金山灣區有6家企業上榜,美國蘋果公司和Alphabet公司占據前2席;我國華為、聯想和騰訊等3家粵港澳大灣區企業上榜。《2024年中全球獨角獸榜》中的企業近一半來自美國(703家),中國僅有美國數量的不到一半(340家)。舊金山擁有190家獨角獸企業,紐約擁有133家獨角獸企業,粵港澳大灣區擁有70家獨角獸企業,數量僅為紐約灣區的一半多一點。

區域勞動分工不合理,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協同不足

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間尚未形成合理的勞動分工。無論是科學研究還是產業布局,均存在“內卷式”的過度競爭和資源錯配的問題。一方面,9+2城市研發能力極不均衡。例如,深圳在2022年、2021年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均超過2萬件,而廣東肇慶年申請量僅為2位數。另一方面,粵港澳大灣區在科創協同政策方面仍缺乏統籌和有效的抓手,主要城市間產業發展定位雷同,招商引資政策和產業政策相互競爭,削弱了區域整體協同創新能力和政策效力。在缺乏統籌下,各地和各部門的利益訴求不同,區域內難以形成一體化的科創市場,科創資源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面臨各種行政壁壘,這是導致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政策難以落地的重要原因。

風投創投活力減弱,科創金融支撐不足

自新冠疫情以來,受疫情影響疊加地緣政治和大國競爭導致全球金融環境變化的因素,粵港澳大灣區創投風投資金來源渠道變少、活力下降、募集額度低、資金期限與項目周期不匹配等矛盾突出。就地域分布而言,在2017—2019年第一季度風投創投最活躍的時期,深圳地區投資事件數量上處于領私密空間跑地位,約占全部投資數量的七成,廣州、香港兩地占比超過兩成,其他城市的科創和產業的風投創投活動并不活躍。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在其金融發展方面的能力尚未轉化為對粵港澳大灣區科創高地建設的支撐力。

科創規則標準碎片化削弱科技協同創新效能

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內部仍然存在諸多阻礙科創資源流動小樹屋的制度性和行政性障礙,科研人員、資金、設備材料、信息等創新要素流通渠道不暢。例如,缺少科研物資專項通道,進口免稅清單覆蓋面不足,導致審批程序較為復雜,通關成本增加;項目立項審批、財務制度、審計制度、科研資金管理辦法等差異,導致科研經費跨境撥付周期長,且監管和審計存在困難;粵港澳三地人才評價、使用、管理等制度和標準存在較大差異,且稅負標準不同,疊加就業與社會保障等制度差異,阻礙了科研人才流動;三地科研管理制度及知識產權體系存在差異,科技政策缺乏長效協調機制,也都阻礙了科創一體化市場的形成。

粵港澳大灣區引領國家跨越中等技術陷阱的對策建議

粵港澳大灣區應把握好第四次科技革命的趨勢與機遇,通過著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培育壯大科技企業,形成9+2城市間科創與產業的合理分工,提升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支撐力,以及推進粵港澳三地間科創規則和標準銜接融合,成為引領推動中國科技強國建設的世界級灣區。

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粵港澳大灣區率先打造三大世界級平臺

著眼于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粵港澳大灣區可從打造國際科教人才平臺、國際研發制造平臺、國際金融平臺三大平臺入手,以此吸引和匯聚全球頂尖的研發人才、科創企業家、風投資本等。

打造世界級科教人才平臺。內地與港澳大學全面放開在粵港澳大灣區招生,促進教育資源共享流通,實現科創理念的認同融合。率先推動基礎科研領域評價體系改革,推動重大項目遴選與學術榮譽脫鉤。以高技術人才為重點,爭取中央在粵港澳大灣區重點開放平臺率先實行更加靈活開放的外國人才簽證政策,以及工作許可、工作類簽證、工作居留許可、人才永久居留許可等配套政策,率先打通阻礙國際人才流動及居停留的堵點痛點。在粵港澳大灣區探索實行全球科技人才卡,設置專門的科技創新創業類簽證,制定快速評估程序,采取更加市場化的評估標準,完善配套政策。

打造世界級研發制造平臺。要打造這樣的平臺,不僅需要形成科研和技術創新系統,還要有能將科創成果產業化的企業系統。政府資助的科技成果率先開源開放,允許和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和轉化開源成果。堅持完善市場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政府利用稅收及科技產業政策等手段引導的產學研政一體化協同創新體系。政府在加大對基礎科研投入的同時,鼓勵具有市場轉化能力的市場主體向前參與到原始創新中,建立有效的科技創新工程立項、決策、預算、利益分配機制。推進政府、企業、科研機構、科研人員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協同治理機制建設。

打造世界級金融平臺。香港多年來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積累了具有支撐科技創新的風投創投金融資源及專業人才儲備。粵港澳大灣區可發揮香港融通全球資本市場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加強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州期貨交易所等服務制造業方面的作用,提升粵港澳大灣區科創引領產業一體化發展的能力,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世界級金融平臺。

培育壯大科技企業

支持具有原始創新能力的企業朝世界一流企業邁進。鼓勵科技企業探索開發腦智能、未來網絡、無人技術、超材料等前沿技術和顛覆性技術,開展面向未來的基礎研究。支持有能力的民企牽頭申報國家和省市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項目,提出完善民營企業參與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建設的方案。鼓勵在研發設計等供應鏈主導環節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民營跨國企業發展壯大,支持民營企業構建面向全球的創新鏈系統。在核心基礎零部件和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工業軟件、產業技術基礎“五基”領域,鼓勵和支持“專精特新”“隱形冠軍”企業提升參與制定國際技術標準的能力和競爭力。

打造更加包容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的開放型創新生態體系。科技創新政策對各類創新主體一視同仁、公開透明。鼓勵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開展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聯合創新,加大對企業實質性聯合創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目標一致的考核和行為規范約束下,各類創新主體依據創新能力平等參與。推動共性關鍵技術的科研數據、科研儀器設施等向民營企業開放。推動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高校實驗室與民營企業間的人員流動、信息分享。

推動形成合理的區域科創布局和勞動分工

深港穗三大核心城市率先形成更合理的科創布局和勞動分工,并與各自周邊城市加強協調。以科創、產業、空間等規劃協調為重點,以有效的政府間協調機制為支撐,推動形成合理的科創布局與產業布局。粵港澳三地9+2城市間應加大統籌力度,推進由市場機制主導的產業轉型升級與產業梯度轉移進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新技術產業整體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攀爬。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創工程,運用科創新型舉國體制強化前沿應用技術攻堅的科創資源統籌力度,破除地方行政障礙。

大力發展科技金融,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版“超級淡馬錫”

以培育“耐心資本”為導向,以市場準入、信用環境、競爭機制、中介服務為重點,優化風投、創投營商環境,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風投、創投領域,打造科產融緊密結合的生態體系。以粵港澳大灣區“超級淡馬錫”為載體整合政府引導基金,進而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產業基金的整合優化,避免重復建設及惡性競爭。在此基礎上設立粵港澳三地財政共同出資的專項科創基金,如針對基礎科學研究交流的自然科學聯合研發基金、針對新興產業投資孵化的新興產業聯合引導基金、針對科研人員跨境交流培養的科研人員聯合培養基金等,引導粵港澳大灣區科創資源優化整合。成立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的基金管理機構,適當借鑒新加坡淡馬錫公司的管理及運營模式,提升基金效能。

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科創規則標準的對接融合

打破科研物資與設備、科研人員、科研經費等科創要素跨境流動的制度性壁壘,促進科創要素在粵港澳大灣區內自由流動。促進科研物資和設備流通的規則和標準對接。實施免稅進口科研設備流動監管模式,開展跨境科研物資和設備“正面清單”試點,對清單內科研設備實驗給予更便利的通關待遇。推動粵見證港澳三地間科研基礎設施雙向開放,打造三地一體化、“一站式”科研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和機制。推動招投標、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促進科研經費高效便捷流動的規則和標準對接。加快粵港澳三地及9+2城市間科研領域政府資助、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則和標準銜接。例如,設立粵港澳三地科學家和學者共同參與的專門機構和三地共同出資的專項基金,用以鼓勵和資助企業建立聯合研究體,尤其是為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參與提供資金和資助。促進科研人員高效便利往來的規則與標準對接。從促進科研人員通關便利化、學歷學術資格互認、勞動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相互銜接等方面發力,加快消除科研人員在三地間流動的制度障礙。提升企業等用人主體申請獲得人才簽注的便利性和自主性,放寬各類簽注的停留時間和頻次。

(作者:鄭永年,香港中文大學;何冬妮,廣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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